亲爱的各位家长:
恭喜您的孩子考入我校!此信为宣传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政策、普通高中免除学费实施办法。如果您的家庭经济情况比较困难,请详细阅读:
一、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的精准扶贫政策,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切实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促进教育公平。国家和地方政府每年对我校划拨了国家助学金专款,该款项将在当年全额发放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果您的家庭有需要,可由学生在秋季开学后申请。
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取得滁州中学学籍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生。
(一)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二)符合下述条件之一者优先认定,需提供相关证明
1.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识别标准为国家标准的不需认定,直接打卡发放);
2.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或孤残学生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
3.单亲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者;
4.父母双方或一方有残疾,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
5.学生家庭突遭不幸(家庭遭遇自然灾害、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等),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
6.享受农村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
7.响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农村家庭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且经济困难的;
8.有其他特别困难情形者。
(三)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申报国家助学金
1.违反国家宪法、法律及校纪校规受学校纪律处分者;
2.有抽烟、酗酒、赌博和聚众请客、出入营业性网吧等不良行为者;
3.生活奢侈与铺张浪费者(如购买奢侈品等);
4.借读、休学、退学或保留学籍者;
5.受资助期间,家庭经济状况改善,生活困难基本得到解决者;
6.其他被认定的不符合条件者。
(四)国家助学金的档次和发放
国家助学金的档次为一档3000元/年、二档2000元/年和三档1000元/年。一学年秋季评审一次,分两次发放(秋季学期11月份、春季学期4月份各发放一半)。国家助学金通过中国银行国家资助专用资助卡发放(唯一发放模式),学生银行卡由学校统一给受助学生办理。
(五)评审程序
三级评审,两级公示(班级评审小组评审、班级公示连续五个工作日、年级部评审小组评审、学校的国家助学金学生资助工作领导评审、校内公示连续五个工作日)。
(六)学生申请提交哪些材料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应在开学后第三周内向所在班级国家助学金评审小组提交:
1.孤儿、低保、残疾、疾病、下岗等证书复印件或村(居)委会或乡镇(街道)民政等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需盖公章),材料上注明学生姓名等详细信息;
2.身份证复印件两张(如需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一定要提前办好身份证,十月份银行开卡需要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不能办理)。
班级评审小组评审受助档次、班级公示无异议再填写《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七)管理方式、责任及义务
获资助的学生,要遵守校纪校规,刻苦学习,努力上进,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如用国家助学金奢侈浪费等,一经核实,即刻停发国家助学金。学生获国家助学金后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在评审中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即刻停发助学金,并追回已发助学金;情节严重者,按滁州中学《学生手册》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停发或追回的助学金进入学校助学金专款帐户,下学年使用。
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
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等要求,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实施意见的通知》(财教〔2016〕1501号)精神,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及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学杂费,是完善助学政策体系、推进教育机会公平、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实施精准扶贫帮困的重要举措。
哪些学生可以直接免除普通高中学费?
1.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符合国务院扶贫办发布的《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相关规定,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建立电子信息档案,持有《扶贫手册》,且识别标准为:国家标准,由县级扶贫办认定,滁州市琅琊、南谯、天长没有扶贫任务就没有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残疾学生: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由当地残联认定;
3.农村低保家庭学生:是指符合《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规定,由当地民政部门认定;
4.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是指符合《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14号)规定,由当地民政部门认定。
各位家长和同学对国家助学金或免除学费等事宜有不明白的地方,可浏览滁州中学网站学生资助板块相关内容:http://www.ahczzx.cn/Site/2/2_91.html,或向班主任及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老师咨询。
要求:为便于后期收集整理材料,所有出具证明的材料(家庭经济困难证明)请使用A4打印纸或信纸且需盖公章,材料上应注明学生姓名、班级和身份证号码。
祝愿您的孩子在滁州中学茁壮成长、学有所成!(文:何玉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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