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推荐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奖励集体和个人的通知》(滁文明委[2020]27号)文件要求和市教体工委通知,滁州中学拟推荐胡行忠同志为滁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个人嘉奖人选,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0年12月21日至12月25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联系校长室或者校纪委,联系电话3305033,3305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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